2017-6-8 9:20:16俞秀萍
您好,我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上海递交了夫妻团聚签证,档案编号是OSF2015/048622,VLN NO:AUX-CH-01-528861-X。2017年5月22日我的代理律师收到了电子签证通知。问一下:当时我材料递交上海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时支付了快递费50元,那请问是什么快递?我什么时候能收到呢?
管理员回复:回邮的快递费,一般是收据和其它申请材料的返还。